更新时间:2018-09-28 10:03作者:三水老师
7.、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假期前要开展家校互动,通过家长会,利用QQ、微信等平台或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建立家校双向互动平台。要有效组织开展家庭阅读活动,指导家长和孩子分享读书的体会和快乐,科学有序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鼓励家长带领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及研学旅行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8.、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学校要充分利用学生考试后至正式放假前一段时间,开展教师自主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并利用国家和省有关教师培训各种网络平台开展师德、新课改和学科知识培训。假前针对假期“三乱”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9.、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辽委办发〔2017〕93号)。教育广大党员教师和干部牢固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理办法(暂行)》(辽市教发〔2016〕33号)等给予严肃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寒假活动计划,于2018年1月17日前将《2017年寒假工作安排及值班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和安全教育科。完善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的信息沟通。班主任要利用假期对学生进行家访,随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的状况。为确保假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生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幸福的假期,市教育局将成立寒假工作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人员到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二)加强寒假活动氛围的营造。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加强对寒假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好各类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存档工作,对假期中开展的特色活动或挖掘的典型事例要及时予以总结表彰、大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寒假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