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3 22:20作者:李天扬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7号)安排以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州庆、“六月六”“八月八”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州庆:4月28日(星期五)放假,5月2日(星期二)放假。
六、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七、“六月六”:7月28日(星期五,农历六月初六)放假。
八、“八月八”:9月27日(星期三,农历八月初八)放假。
九、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通讯工具畅通,做到工作衔接不断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