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02:02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节假日安排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
元旦:12月31日至1月2日放假,共3天。
清明节: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调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
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调上5月29日(星期一)的课。
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补上10月6日(星期五)的课。
请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按照以上放假时间安排好工作。要加强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与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学生管理、服务等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以学生为本,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假日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将学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4月2至4日放假,共三天。
二、注意事项
假期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及外出安全
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共3天,4月2日—4日,其中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原周六、周日安排的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二、值班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等工作,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4月1日12:00前报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