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4 05:14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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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7年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3日-5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正常上班。4月1日补4月5日(星期三)的课程;4月2日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4月6日(星期四)正常上班。
二、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杜绝违纪事件、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全体学生分别于4月5日、5月1日下午17:00前返校,各系(部)自行组织检查班会情况,并于返校当晚22:00前将各班返校学生人数报学生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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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若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24小时值班电话:62xxx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