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4:36作者:李天扬老师
学校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管理盲点与隐患。要注意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护,要特别注意防火、防食物和煤气中毒、防人身伤害等。
六安城区中小学要强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巩固“限放”教育成果,严禁师生在腊月二十三之前和正月十五之后燃放烟花爆竹。在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允许燃放期间,也要尽量减少燃放,同时要注意燃放安全。
要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时值寒冬,昼短夜长,天气寒冷,各校一定要按照省、市要求,不得使学生早晨过早上学、下午过迟离校。走读学生在校时间,小学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不得超过7小时,高中不得超过8小时。各校不得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高中毕业按照省、市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完善期末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本学期、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各校要根据寒假开始时间,对教育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及时进行补差补缺,并全面做好工作总结。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组织力量科学实施学期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于寒假过后将本地本校中小学质量监测工作情况、质量分析评价报告连同相关材料一同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收)。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将本学期全面工作总结于年底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收)。
学校要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留守儿童”特别关爱与帮助,要加强在校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并协助、指导家庭和社会做好校外教育与管理。要继续完善“留守儿童之家”和社会关爱体系的建设与管理,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大力开展关爱活动。
四、全面安排寒假工作,扎实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各学校要利用寒假做好校舍的维修,课桌凳、教学仪器设备等校产的清点、维修、充实,教材、簿本的购买等工作。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对新学期工作做好计划安排。要利用期末和寒假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
寒假是学生流失、辍学的高发期,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及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学生、特别是初中生辍学,切实做好学额巩固工作。同时,对返乡学生要认真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并及时完善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