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3:38作者:李一老师
中秋之夜,月色皎洁,古人把圆月视为团圆的象征,因此,又称八月十五为“团圆节”。古往今来,人们常用“月圆”、“月缺”来形容“悲欢离合”,客居他乡的游子,更是以月来寄托深情。唐代诗人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宋代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等诗句,都是千古绝唱。
2016年中秋节放假通知1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2013年学校第2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年9月19日(星期四)至21日(星期六)放假。
20**年9月22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1.9月22日(星期日)补9月20日(星期五)的课;
2.9月19日(星期四)所缺课时,学校不安排统一时间补课,由任课教师采用调整教学进度并合理安排课内外学时等办法,保证教学内容的顺利实施。
三、安全和保障工作
1.各单位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校前各办公室要拉闸断电,门窗关严锁好。
2.假期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按时到岗,不迟到、不空班,有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3.放假期间,校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出京)要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并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北苑校区主要领导外出(出京)要向学院(校区)联系的校领导报告,并履行请假手续。不以单位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4.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放假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对师生做好安全提示教育。安排好京外生源学生的思想引导和在校期间生活等工作。
四、带(值)班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校区)于9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本单位领导带班及值班安排报党委(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