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7:09作者:王新老师
一、校历安排
第一学期
2016年8月31日(星期一)开学,9月1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2016年1月21日(农历十二月十二,星期四)学期结束,全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20.5周。
寒假
2016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十三,星期五)寒假开始,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一)寒假结束。
第二学期
201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二)开学,2月24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学期结束,全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18.5周。
暑假
2016年7月1日(星期五)暑假开始,8月30日(星期二)暑假结束。
二、教学计划
1.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按闽教基〔2014〕17号文中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修订)执行(见表1)。
1-2年级每周26课时,3-6年级每周30课时;每课时40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6小时;严格控制课外书面作业总量,1-2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
学校应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体育课程的课时应全部用于体育实践课教学。学校要每天安排10分钟眼保健操。
晨会、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自主安排。1-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少先队活动,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3-6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
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其中1-6年级每天的语文课中要安排10分钟的写字练习,3-6年级每周安排1个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
1-6年级开设环境教育课,每学年12课时,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安排。
把经典诵读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将“中华经典诵读”分别列入“地方与学校课程”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中,占九年义务教育课时总量比例应不少于1%。同时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经典诵读“诵读进课堂,诵读进学校”、“诵读经典,爱我中华”等系列教育活动。
学校要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并安排必要的时间,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安全教育课程每年不少于12个课时,其中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1个课时。
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各类专题教育的内容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也可从地方和学校课程或班团队活动时间中安排。
2.特教学校教学计划按《教育部关于印发〈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教基〔2007〕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