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1:52作者:王华老师
武汉市教育局昨发出通知:初中和小学于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高中于2016年1月31日(星期日)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的课程,普通中小学于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正式开学上课,7月5日(星期二)开始放暑假。幼儿园寒暑假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
昨日,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重申: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学科补习班、培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从事、参与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
【寒假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请家长朋友引起重视,全面做好幼儿的安全保护和教育工作。
2.家长是幼儿的第一监护人,请您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幼儿的一日活动必须在成人的监护、陪伴下进行。外出活动时,保证孩子在家长的视线之内,不要将孩子交给非直系亲属的熟人照看。
3.教育幼儿不乱动电源、不玩火、燃气等,不燃放烟花爆竹,并远离烟花爆竹燃放区。
4.带孩子游玩、参观、进餐时,家长要关注幼儿的安全,谨防走失,并注重对幼儿进行一些应急措施的随时传授。
5.教育幼儿乘坐公交或私家车时,尤其上下车时注意交通安全。家长不要带幼儿到冰面、野外场所,并减少到公共场所的次数,避免受到伤害。
6.家长要为幼儿合理安排膳食,控制看电视、玩电脑的时间,保证幼儿充足睡眠,巩固良好的生活习惯。
7.望家长担负起教育、管理孩子的责任,让我们的孩子活泼、快乐、健康的成长!
健康注意事项:
1.放假在家,注意每天开窗通风,哪怕是开空调的时候也有必要开点窗户,清新的空气不会助长病菌。
2.从户外回家,要注意勤洗手,防止病从口入。
3.假期里,不要暴饮暴食,注意饮食的清淡和营养的均衡,另外,少喝饮料多喝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