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6:50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
现将2014—2015学年度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第一学期:
9月1日(星期一)开学;
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1周零5天;
2015年寒假安排:2015年1月31日(星期六)至2月28日(星期六)放寒假,共4周。
第二学期:
2015年3月1日(星期日)开学;
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结束本学期工作,共19周;
2015年暑假安排:2015年7月12日(星期日)至8月31日(星期一)放暑假,共7周零2天。
二、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
第一学期:
9月1日(星期一)至2015年1月11日(星期日)活动19周;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至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放寒假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