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2 11:04作者:王新老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
2001年,国家将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于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和民主观念将起到良好的效果。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1、首个国家宪法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4、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5、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6、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7、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8、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9、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10、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1、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2、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13、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14、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15、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6、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17、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18、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9、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20、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21、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
22、我守法、我光荣。
23、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2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5、法护人人,人人护法。
26、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7、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