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4 09:51作者:王新老师
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创新工作模式,着力加强社会治理。
针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查漏洞、查薄弱、打团伙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打三非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完善领导管理体制和维稳协作机制,实现人防、技防、物防的科学结合,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坚持理性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流出流入地双向管控和出租屋登记管理,全面实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危爆物品安全检查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对重要危险品在产、运、销、储、用各个环节的措施和责任。
坚决有效遏制刑事恶性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规模性群体事件等的发生,用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来检验实际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水平。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好转,总满意度从2010年的78.18%提升到2013年的88.01%。
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进一步强化
健全决策评估、执行评估和责任倒查机制,强化源头预防,突出抓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风险评估,切实做到应评尽评,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
结合新疆实际,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矛盾多发领域,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信息沟通制度,实现三大调解的有效衔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努力实现对社会矛盾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认真梳理、摸排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有效推动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逐步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纠正错误裁决,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进一步巩固
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在人、财、物各方面给予基层更多的支持,进一步打牢社会稳定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