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0 08:43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党员
讲规矩、有纪律是对党员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党员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能不能守纪律、讲规矩,是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强弱的试金石。今天,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更需要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和常态。只有这样,我们党才会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成为一个万众归心、坚强有力的大党,才能带领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谱写新的辉煌篇章。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无规矩无以成方圆,一些党员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甚至身居官位尸位素餐,为官不为,严重影响党员形象。这就是没有规矩,不守纪律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则强调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规矩既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党的优良传统、政治要求和道德规范等。党员讲规矩,就要知晓规矩、认同规矩、遵守规矩、维护规矩,让规矩和制度入脑入心,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辱、知是知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有一部老电影《忠诚与背叛》,大家可能看过,电影中的党员范阿根背叛了党。范阿根曾经是一名好党员,参加过上海工人武装起义,他的背叛起因于他把组织的工作经费拿去赌博,这是在工作中严重不讲规矩和不守纪律的表现,最后因为赌博出卖了同志,这个人叛党就是从不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始的。而在社会生活中,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同样贻害无穷。1937年10月在延安,一位名叫黄克功的红军高级将领,因恋爱问题枪杀了抗日军政大学的一名女学员。黄克功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两万五千里长征,功劳很大,但杀人偿命,黄克功被判处死刑。他不满对自己的判决,陈书毛泽东。毛泽东致信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普通的人”。一个共产党员,在社会生活中如此不守规矩,党性何在?这两个人的堕落的起因是党性意识的完全丧失,而党性意识的丧失,首先是从不守纪律和不讲规矩开始的。所以做一名合格党员,不仅要“心中有党”,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还要做到,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并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不断加强纪律修养,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财政干部的首要要求。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干部,尤其是财政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准则》、《条例》,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应有的自觉认识和行动。守纪律、讲规矩不是一句空话,必须具体体现到我们管党治党的全方位和财政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之中,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希望大家主动加强自我约束,时刻端正思想言行,不断提升个人修为,始终坚持道德高线,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一方面,要牢固树立强烈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对于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要请示、哪些事要汇报,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能说,都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严格按程序、按纪律要求去做,确保在遵规守纪上不出问题。另一方面,要注重抓好个人修养,努力做到“五不”,即“不自恃、不自负、不自诩、不自卑、不自以为是”。不自恃,就是不能认为“机关牌子大”,是“财神爷”而有所依仗、有恃无恐,更不允许滥用资金拨付权利办私事、谋私利。不自负,就是要克服优越感,坚决防止对服务对象盛气凌人、态度傲慢的现象。不自诩,就是要防止自我表露、吹嘘炫耀,特别是涉及一些财政机密材料和数据,不能随意张扬,妄加评论;对于党的内部机密,更应当守口如瓶。不自卑,就是要克服自轻自贱、自惭形秽的心理,在工作上有想法、有建议,只要觉得有道理,觉得对工作有利,就要大胆提出来,防止唯唯诺诺,没有个人主见的现象。不自以为是,就是不能想当然,随意删节、更改或补充领导的指示要求,防止粗心大意、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的现象。这“五不”,是我对咱们财政部门全体党员同志的期望,也是对大家修身做人的明确要求,同志们要牢记在心,以此为遵循,经常警醒自己、鞭策自己,防微杜渐、洁身自好,始终保持思想作风上的纯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既要高调做事、又要低调做人,低调内敛、不事张扬,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