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16:35作者:王华老师
(三)思想精神状态方面的情况。一年来,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了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不断增强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提高服务能力。立足于工商系统联系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优势,自觉为我市改革发展服务,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三是塑造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工商系统领导干部在社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坚持对党对人民负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贵走。坚持深入基层,转变作风,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形象在一线树立。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对局党委作出的决定,带头坚决执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组织原则,坚持学法守法、按法纪原则办事,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的自身形象带动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个人修养。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二是切实转变作风。我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经常深入群众中去,同群众交朋友,与群众心连心。坚持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把决策和工作落实到位。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手机每天24小时保持畅通,随时了解基层情况,倾听群众呼声。三是严格廉洁从政。我始终牢记自己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从政,坚持做到甘当公仆、不谋私利,克己奉公、不怀私心,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十二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政承诺,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没有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等活动,没有侵犯群众权益、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八项规定,乘坐的小汽车不超标不超配,住房面积符合规定标准;没有收受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没有参与高消费活动现象;没有在企业单位兼职、领取报酬或奖金;年内没有出国,没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家属子女没有违反“两不准”规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