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16:51作者:王新老师
三是要动态跟进抓好覆盖。抓好“两个覆盖”不能满足于一次性的排查摸底,也不能单纯依靠一个时间段的集中攻坚。对新设立的要及时跟进、做好工作;对停业、注销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情况,相应做好党组织撤销、设置调整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防止出现“空壳”党组织、党员失去管理甚至失去联系的现象。需要强调的是,各地要抓紧理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力量,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七、进一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全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后,自治区研究制定了《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调整不适宜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干部实施细则(试行)》,召开了全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见到实效。
一是要抓好贫困地区干部队伍建设。一方面,要紧紧抓住今明两年集中换届契机,选优配强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乡党政正职稳定的要求,把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作为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到位。
二是要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今年9月底前,要以旗县为单位,对贫困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逐一分析研判,不合适、不胜任的予以调整。要分类分批对新任苏木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对贫困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集中轮训,不断提升推动脱贫攻坚的能力水平。要推动广大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作贡献,通过项目、资金、技术等支持措施,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至少有1个脱贫致富项目、每个贫困嘎查村至少培养1名党员致富带头人,每个有帮带能力的党员至少结对帮扶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是要发挥好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作用。旗县委组织部和苏木乡镇党委要加强对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管理和考核,确保他们每月有足够时间在村工作,履行好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派出单位要真正当好后盾,落实好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要求,把单位职能优势、资源优势用到精准帮扶上。同时,要加大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力度,带动更多的技术、人才、项目、信息向贫困地区集中。最近,中组部、财政部专门就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联合发出《通知》,各地要在不折不扣、及时足额落实好各项经费保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建立新的激励政策和保障制度,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