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6:08作者:王华老师
(三)作为财政局的主管部门,从财政部到省财政厅,都已经为市县财政在这个方面做出了表率。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楼继伟部长提出了财政在新常态下所面临的六个趋势性变化。省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应对新常态的八项政策举措。这些问题的提出和相应对策的研究,都不是站在传统意义上财政只管钱的这种角度,而是站在政府的角度和高度、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政定位的要求来观察问题、思考问题、提出和解决问题。从现在情况来看,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提出的这些举措建议在很多方面都已经融入了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国家层面将财政定位为治理国家的重要基础和重要支柱,同样作为地方政府来讲,财政部门也有这个责任履行好地方政府治理的重要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四)职责要求财政部门必须站在政府的角度来谋事。如果财政只是管钱,那就只是一个出纳。参与治理并发挥作用才是真正的职能所在,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政工作一个最重要的职能定位。这种职责的履行是需要多方面综合作用,如何实现这种职责,我们的路径、环境、能力、地位和作用怎么发挥,这需要多管齐下。在这种新要求下,如何实现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作用,并全方位地发挥这种作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当前要从政府的角度思考问题很多,要具体做的工作很多,有些问题急需要深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推动落实。一是关于民生保障和民生底线的问题。怎么在财政进入中低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这个新常态下来保障民生?我们是否达到了兜底、补短板这个基本要求?脱离目前财政实际,提高保底的标准的问题怎么解决?二是专项资金整合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问题。这也是当前社会诟病较多的问题。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如何发挥公共财政和效益财政的兼顾?三是购买社会服务之后,新老体制的转换问题。现在购买社会服务是一个方向,但是购买社会服务之后,老体制下所供养的人的问题怎么解决?要防止一方面出钱购买服务,另一方面老体制下拿钱养人双重叠加,增加财政的负担。四是地方债务的管控问题。前几年在地方债务的管控上,我们没有尽到这方面的职责。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和当前对地方债务管控的新模式,财政发挥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大,我们如何加强地方债务风险的防范?五是我市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加强财政支持政策的研究的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履行政府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职能,需要从以上五个方面为政府提出好的建议和对策。
二、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治思维,依法推进财政各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