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22:13作者:李天扬老师
那么,天津市官场需要肃清黄兴国什么样的恶劣影响呢?黄兴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阳奉阴违。黄兴国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自然属于与党离心离德行为!显然,黄兴国不是和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怀有二心。显然,黄兴国属于那种和一部分人走得近,跟着一部分人。是那种对中央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
这些年的落马高官中,被定义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在少数!然而,被称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却是少之又少!显然,黄兴国的种种想法、种种行为与中央的思想理念背道而驰!
黄兴国违规选拔任用官员,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官员选拔、任命是天津市委和组织部的事,黄兴国无权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更是违背组织原则。显然,黄兴国的封官许愿行为是在培植亲信,是在建立自己的个人政治“小圈子”、“小团体”,这也是在建立自己个人的“小朝廷”!
黄兴国对身边工作人员的失察失管,自然是一种放纵行为。这是黄兴国培植亲信行为的延伸,这是让属于自己“小圈子”的官员有权力扩展无限空间!表面上看黄兴国行为是对下属的宽容,实质是庇护“小团体”利益!
黄兴国为什么会建立自己个人的政治“小圈子”、“小团体”、“小朝廷”呢?显然,黄兴国这是在竭力发展个人政治势力!这是搞的“党内有党”,另立山头的一套!这些年来,一些主政地方的腐败大员,总想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总想把自己当做分封割据的“诸侯王”!
黄兴国案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天津政治生态、政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结果。黄兴国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其违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严重破坏了天津的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