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22:55作者:王新老师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建立明责知责的问责制度
在省委办公厅下发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建档立卡知晓率、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档案填写准确率均要达到100%的“四百”要求,这意味着我们必须用严肃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严格的标准去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攻坚合力。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又亲密合作的攻坚力量,推动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县处级包乡镇领导要对所包乡镇属地内扶贫攻坚工作负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县扶贫办全力要做好政策解读、沟通协调、动态监测和跟踪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确保扶贫攻坚总体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高效完成。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属地扶贫攻坚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自查自检工作,要在扶贫精准性上下功夫,从源头、在根源把握好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的关口。包村单位和帮扶人员要常态化进驻村屯,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整合自身资源,在项目、资金、人才、信息和技术等方面为贫困户提供帮助。各行业部门要对近期退出的贫困村,提供通硬化路、饮水安全、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项目的照片、验收报告等佐证材料,涉及到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扶贫办,不能推诿拖拉,延缓工作进度,影响全县整体工作。二是严格履行程序,依法依规办事。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程序的合法化,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就要开会,该由哪个责任人签字的就要本人签字确认,该公众知晓的一定要进行公示,该现场留佐证的就要留取影响资料,该由哪个部门出具验收报告的就要认真提供,绝不允许为图省事、简化程序和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事件的发生。县扶贫办要针对脱贫攻坚规定程序不重视,对自身责任认识不清晰,对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要求不具体等影响和制约当前扶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要求,加强专业培训,找准脱贫攻坚的发力点。各乡镇村屯,要选配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熟练掌握上级对扶贫攻坚的内业建设、操作流程、公示要求、审核流程等知识,指导本乡镇辖区内扶贫工作,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三是加强督察督办,严查违规行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结合纪检巡察工作成立扶贫专项联合督察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组织、纪检部门要建立可追溯的问责追责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人,对扶贫攻坚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厉追查,对思想轻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推诿扯皮等行为严惩不贷,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调离岗位,对完不成任务的包村单位的主要领导也要按照要求追究相关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要公开进行表彰,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要给予奖励,并作为重要考核标准,按照干部使用原则予以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