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1 21:30作者:三水老师
三、树牢脱贫导向,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
脱贫攻坚说到底就是要解决责任落实问题,这里面既有县委、县政府的责任,也有全县各级干部的责任,同时也有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
一要强化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今天会上印发了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通知,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比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对扶贫措施进行分类,制定精准扶贫的具体操作办法,该精准到户的要精准到户,该精准到群体的要精准到群体。今天签定的责任书,就是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立下的军令状,县委、县政府也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责任书。省里明确省委常委要联系贫困县,要求省委常委每季度都到所联系的县现场办公一次,比照这一标准,我们县级领导每个月也要到联系乡镇现场办公一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要压实乡镇脱贫责任。这里再次明确,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党政同责,乡镇长兼任扶贫办主任,负直接责任。坚持先脱贫先重用,不脱贫就降职的脱贫导向,采取“三评”、“五看”考核办法,设置A、B、C、D四个考核等次,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进行奖惩。从当前情况看,我县扶贫开发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县里已将扶贫开发第二批专项项目资金及2011—滞留资金下发到各乡镇,但有的整村推进项目还没有招标,到户增收项目还没有选准,市里组织的专项督察已对我们提出了批评,必须抢天夺时,加快项目进度,确保扶贫资金高效使用到位。同时,各乡镇要坚持以扶贫开发为统揽,将扶贫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农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统筹安排,统筹推进。
三要发挥县直部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作用。县直部门要制定行业扶贫规划、驻村帮扶规划、贫困村年度脱贫规划,抓住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倾斜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并将项目和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建立驻村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公示制度,公开帮扶单位名称、第一书记联系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将帮扶单位帮扶情况纳入县直单位年度考核事项,并提高考核分值权重。注重在脱贫第一线考察锻炼干部,实行第一书记帮扶成效与派出单位目标考核挂钩、与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挂钩,帮扶村不脱贫,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脱钩。启动扶贫开发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不愿为”、“不想为”、“不会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