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22:14作者:王华老师
五是项目上要再整合。积极抢抓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省上集中财力对贫困地区水电路倾斜等机遇,着眼强化对贫困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连片、集约发展、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有效整合扶贫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要把扶贫专项资金和各类帮扶资金整合起来,集中打包,统一使用,在确保扶贫方向和性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县直各部门要积极和省市对口部门做好衔接,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多方整合以工代赈、一事一议、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建设、易地搬迁、水利水保、“五改三建”等项目资金,全力支持贫困乡村改善基础条件,培育富民增收产业,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乡村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
六是监管上要再强化。牢固树立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保命钱”、“高压线”的思想,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项目主管部门专账核算等各项规定,筑牢扶贫资金监管防线,规范资金管理使用。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克扣挤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缩水走样、非法套取等问题,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到关键处、用到刀刃上,真正把扶贫攻坚打造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廉洁工程。
七是督导上要再严格。要把精准扶贫作为“工作落实年”的重要内容,采取跟踪督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重点督查乡镇、部门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攻坚上、扶贫政策和资金是否得到严格落实、扶贫措施和办法是否精准到位、扶贫成效评价是否科学有力、贫困群众对扶贫工作是否满意,以严格的督查确保精准扶贫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要强化追责问效,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内容不精准、工作措施不到位、贻误工作的人和事,坚决约谈,严肃追责。要建立“双向评议”考核机制,优化指标体系,将扶贫工作实绩纳入班子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对完不成扶贫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一律不提拔、不重用。
八是作风上要再改进。坚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深入查摆扶贫工作中“不严不实”的问题,用精准扶贫的实际行动来检验落实“三严三实”的实际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在准确把握县情实际、精准对接上级精神、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深入谋划和细化分解,使各项工作谋划得更具体、更务实;要把精准扶贫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直通车”,培养锻炼干部的“大课堂”和提升能力素质的“助推器”,实行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引导各级干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践中磨炼意志、砥砺品质,锻炼本领、提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