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3:27作者:李一老师
第一,必须高度重视。李春林强调,扶贫工作是贫困地区、贫困县的头等大事,是第一民生工程,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大局。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划、制度,加大了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让贫困人口地区充分感受到了扶贫政策的支持,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总体上讲,我州各县(市)、各部门在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有力的,效果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次省纪委责令我们进行整改的问题清单,就充分暴露了我州各县(市)、各部门在脱贫攻坚仍然存在不严、不实、不准的问题,问题清单中所反映的情况虽然金额较小,但严重影响了党的政策的有效落实,有损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加强整改,将会影响脱贫攻坚的大局。各县(市)、各部门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让党和政府的脱贫攻坚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效益。
第二,必须严格整改。一是明确各县(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整改问题清单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还要明确责任单位。二是要对照问题清单,对已完成整改的内容要开展“回头看”,看整改是否到位,责任人责任是否得到追究,不追究不放过。三是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要制定出整改方案,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限时完成整改。四是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送完整的整改工作报告,州纪委监察部门要及时将整改工作情况上报省纪委监察局。
第三,必须举一反三。各县(市)、各部门要在本县(市)、本系统全面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找准问题易发领域、易发环节,真查、真检、真纠,不得走过场。要对自检自查进行周密部署,抓住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突出重点,确保问题清单所列问题在本县(市)、本部门(系统)内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确保自检自查取得实效。
第四,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经建立了脱贫攻坚报告工作制度,各县(市)、各部门要按要求报告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让党委、政府能及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