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3:27作者:王华老师
6,财政支持制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基建投资扶贫资金的增长幅度,要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要向贫困地区倾斜。省级财政、对口扶贫的东部地区,要相应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三农”扶持政策、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
7,金融创新制度。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设立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过桥贷款、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引导资金、土地、人才、技术和管理等各种要素向贫困地区聚集。
8,缓冲退出制度。贫困县摘帽要设定时间表,不允许贪恋附着在贫困帽上的各种政策红利。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实现规定时间内有序退出。要留出缓冲期,考虑三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扶上马再送一程,帮助贫困县稳步脱贫,避免返贫。要实行严格评估,按照摘帽标准验收,做到逐户销号,脱贫到人。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
9,督查问责制度。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落地。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和稽查工作,集中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和挥霍浪费扶贫资金行为要从严惩处。
“十三五”期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7,01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但要完成这个目标,我从国际上看没有先例,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当然更没有出路。有鉴于此,我列出超常规的扶贫制度建设清单,希望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用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这个目标一旦完成,中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到2030年的全球减贫目标。这是载入史册的伟大功绩,足以为中国故事、中国道路写下隆重精采的新篇章,向世界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