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23:28作者:王华老师
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进一步强化
健全决策评估、执行评估和责任倒查机制,强化源头预防,突出抓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风险评估,切实做到应评尽评,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
结合新疆实际,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矛盾多发领域,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信息沟通制度,实现“三大调解”的有效衔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努力实现对社会矛盾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认真梳理、摸排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有效推动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逐步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纠正错误裁决,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进一步巩固
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在人、财、物各方面给予基层更多的支持,进一步打牢社会稳定的根基。
通过配强基层综治维稳中心主任、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和规范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发挥整合调度基层维稳力量的综合性职能。推动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整合乡镇派出所等七站八所、村(社区)警务室各方面力量,延伸工作触角,把工作做到农村村组和城市社区,全方位、立体式增强工作力度。
不断深化村(社区)警务室战略,实现全区警务室一村一警、一村多警。加强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强化优先保障和待遇倾斜措施,健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稳定队伍,服务群众。
找准整治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以治理“三非”活动、消除暴恐隐患为重点,强化集中整治,力争彻底改变重点乡镇面貌。政法部门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建设,基层维护稳定工作力量得以有效整合,基层发现和解决隐患能力得到全面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