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03:52作者:王华老师
完善干部“下”的出路安排,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特别是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不是简单“一下了之”,而应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好后续工作。为此,《规定》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多种方式予以调整。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予以妥善安排,使每一位“下”的干部都能适得其所;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给予关心帮助;加强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使被调整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规定》还提出对“下”的干部也要实行动态管理,在组织调整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仍可以提拔任职,使这些干部还有机会上来,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通道。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保证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落地生根。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落到实处,重点是增强党管干部意识、落实领导机构在干部工作中的相关责任。因此,各级党委应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规定》的落脚点是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提出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在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应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实际出发,制定落实细则,定期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一、党员干部执行力不强的主要表现
1、被动执行
有的党员干部“躲”字当头,工作能推则推,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敷衍了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党员干部“拖”字当头,凡事等上级部署,靠领导指点,瞻前顾后,裹足不前,工作能拖则拖,常常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简单矛盾拖成复杂矛盾。有的党员干部“怕”字当头,怕碰钉子,怕得罪人,怕枪打出头鸟,明哲保身,做老好人,碰到问题绕道走,歪风邪气不敢管,难事硬事不敢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