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6 02:36作者:三水老师
二是表现在工作上: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足。在能不能创新,敢不敢创新,怎么样创新方面的认识并不清晰,不敢突破常规,打破定式,在如何抢抓机遇、如何依靠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全XX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办法不多,工作缺少新的亮点。在主观上“狭隘”地理解创新,对创新缺乏大胆地思考。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虽然作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大多是由上级领导和局里的安排下完成,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不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够;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由于多年从事同一工作,自认为对全市基本情况已大致掌握,下基层调研的次数越来越少,对全市各个行业各个层面情况的掌握往往止步于一些材料和一些数据上,停留在过去的一般化印象上,如对基层的科技需求,对开展的产学研合作情况、对科技型企业的涉及的领域、经营状况等还不甚明了,没有全面的掌握和吃透情况。在有限的调研活动中,缺乏“解剖麻雀”的精神,走马观花,深入不够;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虽然能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和全局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但还存在着被动落实任务多、主动谋划创新少的问题,满足于完成上级和局里安排的工作任务,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常常忙于应付,只满足于交差完任务,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自觉地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要求。对安排部署的工作,跟踪督查不够,调研指导不够深,讲求工作数量多,追求优质高效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果。
今后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按照市委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要求,做到知行统一。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也是一个知行统一的过程。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修养、一种境界。要熟知《廉政准则》,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
二是要身体力行,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不仅要熟“知”《廉政准则》,更要力“行”《廉政准则》。要带头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明确提出的“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始终做到讲党性、讲操守、讲品位,防微杜渐,洁身自好,远离庸俗,远离低级趣味,警钟长鸣,正确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带头不做。规范自己的廉洁从政行为,离不开自律与他律的共同作用。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自律是廉政的根本,他律是廉政的条件,最更重要的还是自律。进一步强化“三种意识”:即廉洁从政意识,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常给自己念念“紧箍咒”,守住道德底线,不越法纪红线;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接受监督当做一种精神境界和自我需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化服务意识,基层最需要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