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04:08作者:李天扬老师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通过近期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系列学习,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但在具体工作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仍有一定偏差。一是对责任理解还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是重大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全面责任、直接责任的认识还不够准确和深刻;存在等靠和应付思想,认为从严治党是党委和纪委的事,没有面向基层做执行和推动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方法单一。多是开会、讲课、表态、泛泛提要求;对待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存在以“文件落实责任”现象,浮在面上,缺乏有针对性和实效的落实措施。三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虽然有“一岗双责”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落实举措;对分管部门个别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指正不够,责任意识层层传递力度不够,导致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