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04:05作者:李一老师
对标“四个合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着眼于“实”。要对照政治、执行纪律、品德、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的要求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准。批评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要见人见事、点名道姓,对于严重问题不能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对于具体问题更不可大而化之、避实就虚。要杜绝人身攻击、上纲上线,禁止拉扯吹拍、评功摆好,戒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自我批评要见筋见骨、揭短亮丑,做到狠。要不避要害、敢触痛点,实打实、点对点,不泛泛而谈、更不自我表扬吹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千方百计揪出小错、发现苗头,宁动小手术,不要大换血。
一是对党忠诚,做到政治合格。忠诚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前提,是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的核心要求,也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素养和政治品格。而对党忠诚,是《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义务,是每个党员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是党员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生活中,我们看一个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政治是否合格,主要看他(她)对党是否忠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是否忠心,能不能把对党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于行动。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切实补足精神之钙,挺起理想信念的“主心骨”,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真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严格自律,做到守纪合格。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这告诉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内在自觉。而学好《党章》党规,其目的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要把好党的性质宗旨“高线”、党的组织原则“准线”、党员义务权利“基线”、党的纪律规矩“底线”,真正搞清楚党员干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进一步弄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的道理,防止和杜绝“侥幸”心理、“打擦边球”心理、“照顾”心理等等,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的言行,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