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8 21:27作者:李一老师
直面问题,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品格。习近平就如何正确对待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正视、主动改正。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指出、帮助改进。对同志的提醒批评,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不要等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再提。
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是乱批一通,也不是不痛不痒,而有一定的章法,有相应的要求。习近平开出的“药方”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指名道姓讲问题、提意见、论危害”,要有“辣味”,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红红脸、出出汗,防止批评和自我批评蜻蜓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
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新要求,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
领导干部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焦点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中,习近平一直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放松。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对领导干部也“高看一眼”,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与要求。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 ,这就让少做少说、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所谓官场哲学毫无立足之地。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这就可以起到以上率下、树立榜样的“领头雁”“排头兵”作用,“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
“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作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执政自觉的政党,作为一名常怀为民服务之心的中共党员,有错不可怕,贵在见错能改。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数次提及领导干部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的“特殊地位”,“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领导干部是关键中的关键,也就必然成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