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02:22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严格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2015年,厅党组及党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监管和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按照自查、重点检查和整改完善的步骤,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和幸福院建设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民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利用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检查和纠正,对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惩治。二是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在严格执行省民政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节约和控制“三公”等经费支出的意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的管理以及注重日常工作勤俭节约的基础上,细化了《差旅费管理办法》,提出了详细要求,制定了出差审批单的管理规定。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开展“为官不为”的治理。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形成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浓厚氛围;严明组织纪律,制定了《机关作风纪律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全省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杜绝和纠正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