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15:27作者:王华老师
纪律底线之四是党的群众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党章要求党员“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是党的群众纪律最根本的要求和体现。但是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职位上升了,离群众反而远了,干事决策习惯于独断专行,罔顾民意、不与群众商量甚至凌驾于群众之上;有的处于和群众面对面的基层一线,不但不好好服务群众,反而与民争利、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有的面对群众疾苦冷漠淡漠,不肯正视群众的合理诉求,这些都严重败坏了我们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关系。照照“镜子”,自己虽然没有以上描述的现象,但全心全意为人民这方面还有欠缺,心中想个人的事多,想群众的时候少,日常工作中只要不出错,不违规就好,没有真正地从人民群众的方面去设身处地的思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思想也不够丰富,缺少急群众所急的境界。
学习教育中,逐渐地领会到: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形象观感来自于每一个党员个体的行为表现,党的形象需要每一个党员来维护。要认真学习《条例》中对群众纪律的规定,顺应群众呼声,守住自己的纪律红线。
纪律底线之五是工作纪律。工作纪律就是要求一员党员要认真地遵守自己所在单位的工作纪律,工作要求。《条例》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作为一种违纪行为专门予以明确,以刚性约束向各级党组织及负有领导责任者扬起了“鞭子”,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追究更加切实可行。在《条例》面前,那些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负责、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的领导干部,必将面临“挨板子”的惩罚。自己是一名普通党员,日常工作中也偶尔存在消极怠工现象,工作不够主动,与自身职责无关的事,能躲则躲,能推则推,怕担责任,欠缺担当。在今后的生活学习工作中,自己一定要认真对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中积极主动,不消极怠工,工作职责就是一种责任,有责任就要有担当。不担当就要被问责。
纪律底线之六是生活纪律。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我们不难发现,“生活腐化”“奢靡享乐”“趣味低俗”等,成为一些违纪党员干部的“标配”。在各种诱惑面前,一些人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与高尚情操抛诸脑后,代之以腐朽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八小时以外,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他们如温水中的青蛙逐渐蜕化变质,最终迷失在花花世界里。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极易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偏离,正所谓因玩物而丧志、丧志而致腐,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追求八小时以外的自由,物质生活的丰富多彩,以及广交朋友,去追求一些物质上的享乐,也是自己在人生路上曾经向往过,追求过的目标,羡慕有钱人的任性。回想起来令自己汗颜。必须刚性约束自己八小时以外行为,纪律底线的要求不光存在于八小时工作之内,也一样存在于八小时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