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22:55作者:李天扬老师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已,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吧!
普通教师知法守法敬法专题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我们对自由的向往,但是自由是相对的,没有束缚,自由也就无从谈起。“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坚守社会文明的最后一道底线;法又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它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无处逃逸;法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维系着社会的安定,护卫着人们的安宁。
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逐年升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发生: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因为“年幼无知”而放纵自己、伤害他人,否则我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在我们的心里,从小根植,精心呵护,茁壮成长,直至根深蒂固。
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构建和谐班级开始,从构建和谐级部开始,从构建和谐校园开始,逐步扩展到构建和谐社会,让法律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