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22:49作者:李一老师
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首先得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纪守法好学生。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因此,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和不良习气,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面对的严肃课题。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一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例如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二是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做到勤奋学习,按时到校,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吹口哨,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按时完成好老师布置的作业。三是要礼貌待人、诚实守信,择友而交。要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四是多参加有益活动杜绝不良嗜好。五是不要上网吧,沉迷游戏,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最后,希望同学们做一个有诚心、孝心、爱心的人,对自己无愧,对父母无愧,对母校无愧,对社会无愧,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人。
2016年知法守法敬法发言材料内容
一个国家即便经济实力再强,假使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看来,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4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从的公共道德时,中华民族才能软硬实力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文革”十年浩劫毁灭性地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伴随财富和金钱而来的铜臭气又蒸熏模糊了、甚至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就没把党纪国法当回事,不仅没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法律和道德意义上的耻辱,反而把善钻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或者特权,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本分做人在他们眼里反而成了“没本事”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