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6:12作者:李一老师
一是抓认识,提高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认识到位是开展创建活动的前提。在我大队,党员是执法队伍的主体,党员的表现不仅影响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代表了城管大队的执法形象。只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一般队员高效、文明、公正执法,用实际行动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才能切实做好本职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是凝聚党员意志、振奋党员精神、激励党员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一种好形式。通过把开展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同大队实际的工作要求相结合,来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基于这一认识,大队党支部一开始就把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上升到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抓紧抓好。
二是抓机构,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大队党支部成立了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副书记晏东明、王菁彦任组长,徐绍东副大队长、郑良福副大队长、骆俊纲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中队指导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日常工作。
三是抓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与创建氛围。开展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一定要调动党员和全体执法队员的参与热情。为了让每一名党员自觉地履行义务,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了让每一位队员都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大队党支部召开了大队动员大会,发动各中队积极参加创建活动。为了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召力,大队党支部注意抓住看得见、摸得着的发生在身边的平凡而典型的先进人物,用他们生动、感人的事迹,教育和激励党员和群众,如通过《今日江南》、简报等方式,报道了优秀执法队员的先进事迹,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激发了大家的强烈愿望,为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四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能牢固树立起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起表率作用,深受群众好评,成为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榜样。
2、“党员先锋示范岗”成员积极行动开展工作
“党员先锋示范岗”的建立,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党员身份亮出来、关键时刻站出来、模范作用做出来”是我们的口号,促使每个共产党员在本职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广大群众,更好地为江南区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一)在管理方面
设置“党员先锋示范岗”牌,放置在被评为“党员先锋示范岗”的党员同志办公桌上,明示党员身份,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签订“党员先锋示范岗”承诺书。党员先锋示范岗岗位职责规范、全面,使每个党员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做到了有的放矢,并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