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4:21作者:三水老师
二是始终做到工作上讲规矩、有纪律、争一流。
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党员干部更要争先创优,敢为人先,勇于表率。这就要求我们拿出要干就干好、事事争一流的工作要求,对分行党委班子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一抓到底: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各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有章有法,有依有据;工作中积极主动,带动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自己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干好,不等不靠不拖,需要自己配合的工作,也不遗余力地配合好,不推诿不扯皮;工作态度始终做到孜孜以求、一丝不苟,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立足抓早不抓晚、抓大不放小、抓现象不漏苗头,把困难想在前头,把工作做在前头。另一方面,工作中强调的讲规矩,绝不是抑制活力,一成不变,讲规矩和创新、创造绝不是对立的。当前,渤海面临着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我们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改造自己,提升自己,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推动分行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持续做到生活上讲规矩、有纪律、重品行。
“讲规矩、有纪律”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自己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而决不是小事。我们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注重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还要做到慎独、慎微。慎独,就是在党员干部独处时,在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还能够做到讲规矩、纪律,这就是共产党员的修为、修养。慎微,就是针对一些微小的事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微小的事,刚开始做的时候不警醒,不自觉,结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很多误入歧途的领导干部,都是从一些微小的事情开始的。对领导干部来说,小节不小,小节之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党员干部要注意生活小节,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还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
(二)讲规矩,有纪律,党员干部更要带动周围,敢于律他
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精神风貌和忘我工作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党支部班子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纠“四风”存在问题,敢于律他。这是一个比较高的要求,要求党员干部不光自身要做到讲规矩、有纪律,还要同不讲规矩、没有纪律的现象做斗争。在党章的第一章党员中的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就有这样一个内容,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同消极腐败做斗争,就是说我们要用所学的纪律、规矩去律他,去要求别人。前提是我们自己要做得到,同时我们也要别人做得到,这是我们党员的义务。要同违反规矩、违反纪律的现象以及个人做斗争,这也是讲规矩、有纪律的一个重要的、必然的要求,而且这一点要求是比较高的。现在,单位里的“老好人、和事佬”挺多的,而敢于律他的人则比较少,在这一方面我们还需要更加勇敢,去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的现象做斗争。如果每个人都能在律己的同时,勇于律他,相互之间时不时地“红红脸、出出汗”,那我们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就会提高地非常快,保持得非常好,如果相互之间的“红红脸、出出汗”能成为常态,在党员干部快要违反纪律的时候旁边有人提个醒,其实是及时避免了我们的干部和党员走向歧途,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