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8:28作者:王华老师
创新方式讲党课,深入基层送学送教
在围绕专题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则是创新方式讲党课。《方案》明确要求,讲党课一般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支部讲一次党课,在所联系的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讲一次党课。“七一”前后,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与此同时,各党(工)委书记要在本地区、本系统“七一”表彰会上带头讲一次党课,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召开视频会,扩大受教育面。各级组织部门要统筹纪检、宣传、党校等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党校教师、党建指导员、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组建“两学一做”宣讲团,深入基层送学送教。各地各单位要灵活运用专题辅导、报告会、现场观摩等,丰富党课内容。
年底前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年底前,党支部要围绕如何做合格党员,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规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对照年度星级党组织标准,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会上,要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党员人数20人以上的党支部,可先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再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年度民主生活会,也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各级党组织要把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抓好抓实,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好基础。”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也可分党小组进行。评议前,各支部要结合合格党员标准,调整优化星级内容,细化评定细则。
在实施中,要根据全市党员“先锋工程”的安排部署,按照“三评两定一公开”程序(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投票测评,对党员星级等次进行分析评定,对党员党性进行分析评定,公开评星和综合评定结果),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指导其提出努力方向。结合年度考核,支部要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