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16:53作者:王新老师
“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郭开朗勉励党校学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坚持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始终铭记党员身份,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积极为党努力工作,做推动发展的表率、做求真务实的表率、做贴心为民的表率、做团结干事的表率,争做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省级工业园园区主任培训班、处级干部进修班、市州处级公务员培训班、党校校长培训班、研究生学员及教职工共700余人参加开学典礼。
强化党的意识发言材料三:
2015年年底,中央巡视组在总结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时指出,一些央企存在“有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现象,引发热议。有人问,对不主动交纳党费的人,为什么不从他们的工资里直接扣除?让他们把该交的党费赶紧补上不就行了,何必小题大做?要回答这些问题,还得从党章说起。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章第一章第一条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从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就要交纳党费。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央组织部1998年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并特别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二是按时。党员的党费要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党章第九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可见,党员欠缴党费不能一个“补”字了结,应根据欠缴时间长短区别对待。对无正当理由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与其开展谈话,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改正、补交党费。对经教育仍无效果且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支部大会应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