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6 22:28作者:三水老师
(二)加强作风建设,突出政令畅通
要求各支部(总支)严肃党纪,做到令行禁止,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确保政令畅通。一是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适时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加大机关考核力度,将考核情况纳入总段半年、全年考核重点内容,促进干部作风转变。重点整治两级机关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振、形象素质不佳、推动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实、质量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二是两级组织要继续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两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三是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公路改革发展和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努力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信念,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纪律严明,政令畅通,确保总段党政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五是严格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把发挥基层单位积极性同维护总段权威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统一起来,加大执行政治纪律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各项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一是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集体领导,坚决反对个人专断,尤其是重大决策、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完善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各项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防止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共同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制度,继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用开拓创新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确保在全段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三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认真执行中纪委“五个严禁”,教育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纪国法,保持清正廉洁,警惕和预防领导干部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四是加大内部审计力度。重点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加大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和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并使之成为经常化、制度化的工作,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干部遵纪守法。五是加强对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各单位民主集中制的落实,维护制度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两级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和述职述廉报告按时上报纪委,并及时归入单位廉政档案。六是继续实施段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层次,增强公开效果,以公开促公正,使职工群众充分行使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