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2:46作者:李一老师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其实质就是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群众,能够忠实为人民群众办事。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调动和保护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善于动员和组织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居住、环境、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使群众生活得更富裕、更安全、更有尊严。总之,严以用权要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中去,并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监督和检验。
二、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用权不严现象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十八大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搞特权。为什么要突出强调这个问题,就是因为群众对一些干部搞特殊、耍特权意见很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党和政府一贯反对特权,但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思想的影响,社会主义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所以一部分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想”特殊的心理,并积极创造“能”特殊的条件,千方百计地把法定之权演变为法外之权,即特权。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是由于特权思想产生的。
目前,一些干部的特权思想、用权不严现象主要表现在:居官位而自傲,言论和行动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独断专行,实行家长制;用人唯亲,排斥异己,搞小山头、小圈子,拉帮结派、收买人心;开后门,拉关系,跑官要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插手工程,收受贿赂,公车私用;滥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用权不公,以人情代替原则;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得过且过;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怕”字当头,遇到矛盾绕道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改革创新和进取精神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安稳稳保位子、庸庸碌碌过日子;明哲保身,怕得罪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等。以上有些问题在少数财政干部身上也有所表现。
怎样防止和纠正一些干部的特权思想、用权不严现象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加强党纪国法和正确权力观教育,破除特权思想。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制度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充分认识到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力的行使必须依照法律制度的规定,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自觉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要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二是加强权力的规范和制约,防止权力恶性膨胀。权力一旦被缺失权力道德的人所掌握,并且失去制约和监督,就会丧失其社会公共性质,蜕变成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益的工具。为此,必须加强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为权力设置边界,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使任何权力都成为有限的、有效的权力。这是解决用权不严问题的重要途径。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减少权力“暗箱操作”。要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对权力的授予、行使和运行结果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健全纠正错误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完整的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只有多管齐下加强监督、管住权力,才能够保证公共权力不被异化为特权,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真正做到严以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