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18:49作者:王新老师
三是必须按规矩办事,从自身做起,从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
《党章》、党纪国法我们必须遵守,但在实际中,我们必须要遵守单位的规矩,如《自治区粮食局工作规则》《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自治区粮食局首问责任制》、《粮食局限时办结制度》、《自治区粮食局岗位责任制》、《自治区粮食局公文管理办法》等等,在起草文件、审批文件、会议制度、请示汇报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经费开支、资产管理、请假制度、上下班时间制度、派车制度、公务接待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如果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带头自觉遵守,且能坚持不懈,就不会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也会限制一些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具体在九个细节方面应当注意:
1、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主动去完成,不能当“算盘珠”式的干部,拨一下动一下,特别是对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市县粮食局和直属单位上报的请示事项,一定要在规定的限时内办结,这是一名机关公务员最基本的要求;
2、坚持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在督办工作时,对同事多提醒,少指责;
3、坚持“文责自负”的原则,每一位同志在起草各种文书时,都要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特别是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在审核本处同志起草的文件时,一定要细致谨慎;
4、传阅文件时不能压文件,更不能丢失文件;
5、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和重大问题该请示的一定要逐级请示,该汇报的要逐级汇报,不能擅自做主行事,如去年在财务检查中,财务处发现吴忠市粮食局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个别单位存经费开支没有纳入单位预决算和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们都是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局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引起了高度重视,对有些问题及责任人及时进行了处理;绝不允许超越权限,不按规矩办事,否则,出了问题,自己要负主要责任。
6、提倡“痕迹管理”,向局领导汇报请示工作,或提出某事项的意见建议时,应尽可能形成书面材料;
7、外出参加会议,回来后必须要逐级汇报,重要会议精神在向分管领导汇报的同时,必须要向主要领导汇报;
8、下基层检查工作或调研时,必须要有书面汇报材料等等。
9、要注意细节,从小事情做起。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6次集体信息时,对践行“三严三实”提出的四个要求,其中“要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我们在细节上养成好的习惯,大家都按规矩办事,工作就会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