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7:46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2016年6月30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2016年1月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主题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2016年6月26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016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县委书记是领导班子的一班之长,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从按程序决策、不搞个人专权,到善于增进团结、集中智慧,要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
——2016年6月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的讲话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