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22:39作者:三水老师
三、强化党内监督,增强机关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江泽民同志指出:“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要严格党内监督。”近几年,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在机关党员干部中也时有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机关党内监督工作比较薄弱,还没有完全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机制,这就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增强机关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强化党内监督,我看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解决监督难的问题,增强搞好党内监督的自觉性。一是解决要不要监督的问题。应当明确,监督不是要束缚党员干部的手脚,更不是整人;而是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实施党内监督,是党章赋予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二是解决敢不敢监督的问题。我们应认识到党内监督所体现的是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而不是专职党务干部与某个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之间的关系。机关党组织尽可理直气壮的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敢于对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三是解决会不会监督的问题。党内监督主要是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来实施监督。要围绕大局和中心开展机关党的工作,在参与行政业务工作的过程中实施监督;要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党建活动,在经常性的党员教育管理中实施监督。四是解决肯不肯接受监督的问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真正认识到任何党员都不得游离于党组织的监督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切实纠正视监督为“挑刺”、“找茬”的错误思想。
四、部门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既是区直各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区委、各部门党组的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加强机关党的工作,首先是党组书记、部长等主要党员领导干部要重视,要亲自抓,切实支持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如果部长不重视党的工作,党组书记不带头,单单让机关党组织去做,那是不行的。”从实际情况来看,凡是部门党组重视和支持机关党的工作并认真给予指导的,这个部门机关党组织的作用就发挥得好,工作就能顺利开展和富有成效,就会受到各方面的欢迎。所以关健在于党组。区直机关工委对区直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是宏观领导,往往具有间接性,而部门党组对机关党组织的指导,却是直接的,是具有领导责任的指导。因此,各部门党组要增强党要管党、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意识;同时要增强“围绕工作抓党建设,抓好党建促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各自的情况,建立健全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制。要着力建立起机关工委宏观领导、部门党组直接指导、机关党支部(总支)具体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机关党建工作新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