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非公企业职工党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上的讲话(2)
更新时间:2018-12-05 00:56作者:李天扬老师
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加强非公党建工作的角度,又要从维护自身利益需要出发,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这期培训班将采取专题辅导的形式,组织大家学习《劳动法》、《合同法》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三个法律法规。这三个法律法规与大家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辅导教师是多从事政法工作的县委政法委领导,具有相当丰富的法制宣讲经验,相信会给大家进一步增强、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升工作水平有所帮助。大家平时工作都很忙,很难有这样的学习机会,希望参加这次培训的党员同志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听讲。借此机会,我对在全县非公企业中工作的党员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强化党员意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非公企业中工作的党员,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加快我县县域经济发战伐中的重要作用,处理好坚定理想信念和为企业健康发展作贡献的关系,树立在非公企业中同样可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信心,增强党员主体意识,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要正确理解党员的无私奉献与企业主获取利益的关系,正确理解党员的义务与党和国家的整体目标的关系,把自己的个人目标同党的建设的整体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带头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先进科技、管理知识;带头搞好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带头遵纪守法,维护生产和社会秩序;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尚,净化社会风气。立足岗位讲奉献,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努力做到在生产经营中起骨干作用,在维护稳定中起中坚作用,在转变观念中起示范作用。以党员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其它员工同为企业发展尽心尽职,以自己卓有成效的作为,赢得企业和业主对自己的重视和对党建工作的支持,树立党员的先进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履行监督引导职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公有制企业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讲求社会效益;既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非公企业虽然充分享有经营自主权、财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和用人自主权,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否则,不仅会给社会带来危害,而且会影响企业的形象,使其发展的路越走越窄,甚至走进死胡同。《党章》规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非公企业党组织的首要职责。非公企业中的广大党员要在帮助支持企业主依法行使职权,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