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更新时间:2018-12-05 00:53作者:王华老师
,进而推动统筹城乡发展。
三,推进新民居建设是形势的必然要求。开展新民居建设工作,顺应了扩大内需、拉动建筑、建材等产业发展、激活农村消费市场的经济形势。目前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是国内工作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自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的积极政策,农村新民居建设是扩大内需的很好的方法。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有利形势,抓住目前原材料价格普遍偏低、可以低成本建设农村新民居的契机,结合我省提出的“三大变样”活动,统筹推进我县的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农民始终有改善居住条件的意愿,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统一规划,统一安排,使村容村貌有一个较大的改观。农村环境改变后,还可以吸引城市人口到乡村旅游观光,吃农家饭,种农家菜,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二、真抓实干,切实加大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推进力度
农村新民居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社会工程,需要县、乡、村各级、各部门的统筹谋划,协调联动。我们要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找准切入点,步步为营,扎实推进,确保农村新民居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住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科学长远的村庄建设规划是顺利推进新民居建设的重要基础。一个好的规划可以提升灵气、聚集人气、促进发展。我们在推进新民居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把科学规划放在首位,按照方便农民、提升农村、发展农村产业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规划农民居住区、产业发展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根据地貌、自身经济条件等选择建设模式和适合自己居住的户型。制定规划中要统筹城乡发展,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将新民居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通盘考虑,搞好城乡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着力形成中心城市、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的规划体系。要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体现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要求。在规划制定过程中,既要舍得资金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规划,也要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确保农村新民居建设给农民带来实惠。国土部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新民居建设工作,做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