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
更新时间:2018-12-05 00:04作者:李天扬老师
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开展“三项行动”,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规范从政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县委、县政府促进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xx”规划开好局的重要抓手。
(三)开展“三项行动”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近来,全县通过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效解决了一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但是还有一些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工程承建、土地出让、城市改造、移民公房迁建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社会影响恶劣。如大足县城区拓展区供水工程窝案中,县水务局原局长陈德均、原副局长唐良江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工程建设方亚通塑胶(重庆)有限公司及工程关联公司现金。一些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条款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有的基层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甚至搞权力寻租、权力议价。如我们正在查处一个县级部门执法单位,在接到基层举报“有违法行为”发生并要求其前去处罚后,仍对违法行为充耳不闻、不管不顾,导致“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情况发生。有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利用监管资金的职务便利,大肆截留、克扣、挪用、骗取惠民资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如大足县龙水镇西一社区原主任蒋××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伙同被拆迁户彭××等人虚构“超生子女”人,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余万元并予以侵吞;伙同计生专干黎××将本不符合国家补偿政策规定的黎××本人等三个户口上报,套取国家补偿款与安置费计.万元;为被拆迁户非法谋取价值近万元的安置住房、门面等。我们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好“三项行动”,并明确要求,一定要硬碰硬,动真格,切实解决问题。去,我们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务人员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三个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三项治理”,社会反响很好,群众比较满意。这些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应该继续坚持,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开展“三项行动”,是我们顺应群众期盼、回应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行动,也体现了我们工作方法的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