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16:45作者:李一老师
按照云南省委统一部署,5月中旬至7月中旬,省委巡视组采取“一托N”的方式,对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29个单位开展为期2个月左右的巡视。5月12日-17日,10个巡视组已全部进驻动员完毕,省委各巡视组组长分别在动员会上作了动员讲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就配合抓好巡视工作作了要求。各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主动地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明确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省委巡视组将按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
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和李纪恒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省委看齐,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要带头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起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均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专用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