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15:26作者:三水老师
(9)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0)《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1)《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1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4)合并后需解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5)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合并后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4)合并存续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
(5)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6)公司在报纸上发布三次合并公告的凭证;
(7)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合并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经实施,必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1.公司主体资格的消亡。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合并,都会产生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消亡的后果:在吸收的合并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主体资格消亡;在新设合并中,数个原有公司解散,宣告终止,主体资格消亡。
2.消亡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如果原公司的债权人未就合并事项提出异议,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3.消亡公司的股东身份发生改变。采取前述不同方法来实现的公司合并,消亡公司的股东身份改变的情况也有所差异。采取购买股权法的,消亡公司股东因获得对方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款而丧失股东身份;采取置换股权法的,消亡公司股东因股权置换而成为合并各方以外的其他公司的股东;采取吸收股权法的,消亡公司股东变更为存续公司的股东;采取承担债务法的,消亡公司股东因原公司资产和债务基本相等而丧失股东身份。
××公司合并公告(样本)
经本公司股东会于年月日讨论决定:本公司与××公司、……合并,特此公告。
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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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