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4:53作者:李一老师
在广东,达到上述条件的,同样可以将户口迁入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人口密集城市以外的县市。人口密度大的发达城市,在连续居住、参加社保等方面的年限要求更高;最发达的广州和深圳,其改革的重点则是吸收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加快调整人口结构。
在环绕京津的河北省,这样的落户政策松动更具特色。除了全面放开城区人口100万以下的设区市市区、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之外,对于距离北京和天津最近的五个地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和固安县五市县,则采取了“单独设限”的方式,而非全面放开限制。至于这样做的原因,则是因为北京和天津本身已是特大城市的规模,因此在其周边已经不适合布局大城市以上的规划,而是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同时,除了农村向城市落户,此番户籍改革制度中的另一亮点,是解决以往按照政策无法落户的“黑户”问题。
比如,在新疆,就专门提出了针对无户籍人员的落户措施。无论超计划生育和非婚生育的孩子、公民私自收养的人员还是非医疗机构出生的人员,只要经过公安机关审批,都可以予以落户。而流动人口中的无户籍人员,只要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也可以办理落户。
居住证及配套服务势在必行
取消城乡区别、统一进行人口登记之后,按照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接下来就是在城市中推行稳定的居住证制度。
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提出,居住证的持有者可以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同时可以逐步享受诸如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社会福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等权利。此举是为了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落户问题,也是对之前长期施行的暂住证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在各地的具体改革意见中,“居住证”三字也都基本没有缺席。江苏、广西、内蒙古、山东、广东等地,均提出要全面建立、深化、健全居住证制度。只要在当地的城市居住超过半年,就可以申领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经过各地不同的积分制度,则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为什么要下这么大力气进行户籍改革,同时设计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
答案是,现行的户籍制度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给“外地”工作者带来了诸多不便,进而影响人口的自由和优化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