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23:17作者:王新老师
湖南不动产登记办法最新消息,2016年湖南不动产登记中心条例暂行办法
近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处发布消息,自10月下旬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对湖南进行第一轮专项督察以来,湖南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截至11月30日,湖南14个市本级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浏阳、芷江、澧县等42个县市区完成职责整合。
根据不久前出台的《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浏阳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等三个市县要加快试点进度,在2015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2016年底实现统一登记发证。2017年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到2020年,形成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
这是记者11日从该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在会上通报,《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步骤、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按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构建权属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便民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2017年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到2020年,形成政事政企事企分开、管理规范、部门协调、运行有序、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
湖南省委省政府已确定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为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完整地统一到国土资源部门,理顺登记与审批、监管等行政职责的关系,整合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统一登记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并优化业务流程,统一登记发证
为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衔接、稳妥推进,该省已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列入重大改革督办事项,近期将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方先知说,目前,湖南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省级职责和机构整合已经到位,浏阳、澧县、芷江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基础数据、流程设计、平台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市县两级职责机构整合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