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22:44作者:李一老师
今年8月2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此前,《管理办法》已于6月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由此,养老金的投资渠道大大拓宽,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等。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在政策释疑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挑战愈益严峻。在此背景下,加快完善养老基金投资政策,有利于增强制度的吸引力、增强养老基金支撑能力,也有利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控制风险始终是养老金投资中的核心问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刘柏惠认为,除了投资股票市场,养老金还有近20种投资渠道,遵循“风险低比例较高,风险高比例低”的原则配置资金。这种多元化的组合式投资方式会进一步化解投资风险。
对于养老金投资的安全性,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也在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只要把风险资产的比重控制好,也就是按《管理办法》规定保证权益类资产比重不超过30%,是能够有效分散风险、保持基金长期稳定收益的。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进一步指出,我国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必将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养老基金投资将逐步成为资本市场的压舱石,带动优质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质量。
将分布在各地的结余基金,特别是分布在市县的结余基金逐级归集到省一级,是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重要前提。而从现实情况看,目前绝大多数省份还没有做到完整意义上的省级统筹。
在10月底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已做出回应:人社部将抓紧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地方结余资金归集到中央的工作,按照2016年启动实施的目标,尽快出台办法,确保地方委托投资资金及时到位。
商业养老保险有望获政策支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1月底召开的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亦强调,要推进养老和健康险税优政策尽快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