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1 11:34作者:三水老师
2010年,都安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死亡7人的交通事故,7岁小男孩蓝伟霖因父母在这起事故中丧生,成为了孤儿。从那之后,谭芬就主动做起了蓝伟霖的“妈妈”,在生活上、学习上处处为他操心并竭尽所能给予孩子照顾。
2012年12月23日,都安县地苏乡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大货车追尾事故,造成6岁女童黄琳淋右腿被截肢,大小便功能丧失,手术费及治疗费高达19余万元。由于大货车方面没有多少赔偿能力,致使黄琳淋的治疗难于继续。谭芬了解情况后,积极奔走,多方协调,为黄琳淋追讨赔偿款、申请救助基金、保险理赔达21万余元,解决了燃眉之急。今年,通过媒体的呼吁,黄琳淋已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约15000多元善款及生活、学习用品等爱心物资,同时还得到广西区妇联免费为其安装假肢,并全权负责后期的保养护理等费用。
(三)严以律己,团结和谐。
谭芬对自己要求很严,在工作中当好中队民警和协管员的表率。她非常注重队伍业务培训,在新调入人员或新分配人员安排上岗时都做到并做好“传、帮、带”,把自己工作多年的经验毫无保留地教给他们,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在事故处理中队的队伍管理上,谭芬对民警和协管员的要求近乎“苛求”。有一次,一位民警出警时到达事故现场晚了10分钟,受到了谭芬的严厉批评。在冷酷无情的背后,谭芬也有柔情的一面。今年32岁的民警黄运波刚来到事故处理中队时,上班总是迟到几分钟。谭芬没有批评他,而是关切地问他家里的情况,当得知黄运波确实因遇到困难而影响工作时,谭芬主动帮助他解决困难。见到中队长如此关心自己,黄运波感动万分,倍加努力工作,再也没有迟到过,目前已经成为了中队的一名重要骨干。
在谭芬的带领下,事故处理中队成为了一个团结向上、奋发有为的集体,民警和协管员在平常的工作中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四)主动作为,为民务实。
2012年,都安县公安局为了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打造平安和谐新农村,推出了“一村一警”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模式,根据公安局
“一村一警”工作的方案,谭芬挂拉烈镇崇业村,负责该村的社会治安信息、矛盾纠纷调解、治安防范指导、法律政策宣传、民事村办服务等工作。在她挂任拉烈镇崇业村副书记期间,时刻想着如何把村群民带上脱贫致富的路子:看到村里交通不便,她主动找都安县交通局反映情况,为村里争取到了3公里的水泥路建设指标,目前公路已经开工建设;看到农村山地闲置,她与都安县扶贫办联系到了1500只种鸡分到村里15户人家发展林下养殖业;看到村里蓝婉萍、蓝晓萍、蓝云萍三姐妹无依无靠,平时只能依靠亲戚邻居接济度日,生活极为困难,她几次给她们送钱送物,还联系新闻媒体呼吁社会爱心人士对她们给予帮扶,目前已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3万多元。经推荐,蓝晓萍、蓝云萍姐妹于今年10月底受到中央电视台的邀请到北京参加“2015年最美孝心少年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