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8:37作者:王华老师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有这样荒唐的事:欠债不还也就算了,反正在当下,掌握了公权力的就是老大,但赖账2千万不还,反而将讨债的债主又抓又罚又警告,这实在是岂有此理,黑社会的流氓也不至于堕落至此。人家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投标、依法经营,却落到各标段陷入资金困境,工资都无法支付,政府却以财政困难为由不履行合同约定甚至堂而皇之的挪用他人资金,最终还把讨债的债主“依法”给制裁了,真是本末倒置,就好比杨白劳赖账不还将黄世仁打了一样,欠债的是大爷,这句民间调侃竟然成了沁阳政府的无赖嘴脸写照,显然从法制的角度、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当地政府带了一个恶劣的头,还有什么脸、有什么资格去彰显依法行政的招牌呢?这实在可笑,其实沁阳政府并非真的不懂法,恰恰相反他们心知肚明,为了规避自己赖账的违法事实,他们竟然在将债主们抓进牢记后,强制让债主与政府签订不起诉保证书,“否则不放人”。这尼码不是土匪吗?明目张胆的耍流氓,这样的老赖可谓登峰造极,杨白劳同志若地下有知,一定后悔自己当初赖账寻短见的蠢笨。权力不受约束的结果必然是政府带头蔑视法律,沁阳政府赖账不还反而抓人,法律成了他们耍流氓的工具,谁能奈何?依法治国又从何谈起?由此可见,依法治国,政府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的成长。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